據(jù)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消息,《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自3月15日起實施,省政府將省管公路、水運工程審批、鐵路工程審批、港口設施保安符合證書核發(fā)、道路挖掘修復費收費標準等13項涉及交通運輸領域的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深圳市實施,目前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正按省政府、市政府的部署積極開展銜接落實工作。
城際鐵路審批職權下放,推動項目加快建設
根據(jù)《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涉及交通運輸?shù)?3項事項中,省管公路工程類6項、水運工程類2項、鐵路工程類3項、港口設施類1項、道路挖掘修復類1項;從調整方式看,委托實施9項,下放實施4項。
《決定》賦予深圳更大的自主權,比如深圳市域范圍內(nèi)城際鐵路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審查審批、工程驗收等事項委托下放前,深圳市城際鐵路均由省政府主導相關工作,委托下放后深圳市域范圍內(nèi)城際鐵路規(guī)劃設計將由深圳市主導。市交通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將給深圳城際鐵路建設帶來重大利好,一是線站位方案更加合理,更便利沿線市民的出行需求;二是可加快推動條件成熟的項目提前實施,加快補齊城際鐵路供給短板,織密珠三角區(qū)域軌道交通網(wǎng)絡,加速實現(xiàn)大灣區(qū)主要城市間一小時通達目標,為粵港澳大灣區(qū)和深圳先行示范區(qū)建設提供更強有力支撐;三是能更高標準建設城際鐵路,促進城際鐵路公交化一票制運營、站城一體化建設,與城市軌道交通銜接更好,切實滿足市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高品質軌道交通服務的需求。
審批流程簡化,促進高速公路建設快速發(fā)展
根據(jù)《決定》,此次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后,道路交通工程建設等多個領域審批環(huán)節(jié)減少,有利于深圳進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加快城市建設、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事項承接后,市交通運輸局將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壓縮辦理時限,為企業(yè)和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比如,過去深圳市高速公路的相關審批事項需要先報市交通運輸局初審,再報省交通運輸廳審批。委托下放后,這些審批事項將由市交通運輸局直接審批,進一步簡化了審批流程,減輕了申請人負擔,這將大幅提高深圳市高速公路的行政審批效率,有力促進高速公路建設的健康快速發(fā)展。
比如,省管公路、水運工程審批等事項到現(xiàn)場辦理次數(shù)0次,承諾辦理時限的壓縮比均達到75%以上,其中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審批承諾辦理時限由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省管公路工程施工許可承諾辦理時限由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壓縮至1個工作日,省管公路工程招標備案、省管水運工程招標備案承諾辦理時限由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壓縮至2個工作日,省管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承諾辦理時限由法定時限90個工作日壓縮至8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