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廣州市教育局發(fā)布《廣州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意見(修訂征求意見稿)》(簡稱《實施意見(修訂征求意見稿)》)。學生初中3年均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擬可得10分。
3年均不參加“國測”不得分
《實施意見(修訂征求意見稿)》有哪些修改內容?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10分)計分修訂為:學生應在七、八、九年級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3年均不參加測試不得分,有1年參加測試得3分,有2年參加測試得6分,有3年參加測試得10分。當年已辦理免予執(zhí)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學生,按當年已參加測試計算得分。
外地返穗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11分)計分修訂為:外地返穗生需要提供其所讀學校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記錄。七、八、九年級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滿分11分,3年均不參加測試不得分,有1年參加測試得4分,有2年參加測試得7分,有3年參加測試得11分。當年已辦理免予執(zhí)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學生,按當年已參加測試計算得分。
根據(jù)《廣州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意見》,此前對于《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10分)的內容為:學生在七、八、九年級應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七、八年級每學年滿分均為3分,九年級滿分為4分;其中優(yōu)秀為滿分、良好為2分、及格為1分、不及格為0.5分、未參加測試為0分。(注:2021屆畢業(yè)生只計算八、九年級測試成績,八、九年級各5分,其中優(yōu)秀為5分、良好為4分、及格為2分、不及格為1分、未參加測試為0分)。
對于“外地返穗生和往屆生”而言,《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11分,七、八年級每學年滿分均為4分,九年級滿分為3分;其中優(yōu)秀為滿分、良好為2分、及格為1分、不及格為0.5分、未參加測試為0分(注:2021屆畢業(yè)生只計算八、九年級測試成績,八、九年級各5分,其中優(yōu)秀為5分、良好為4分、及格為2分、不及格為1分、未參加測試為0分)。
修訂意見擬從2018級學生開始實施
2019年7月31日,廣州市教育局印發(fā)了《廣州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意見》。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廣州各區(qū)、各初中學校實施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時的場地、環(huán)境、組織方式等方面無法確保一致,因此《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以等級計分方式納入中考體育考試成績的條件還不夠成熟。
廣州圍繞《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計分,組織專家論證并經充分研究,對實施意見中《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計分方式進行修訂,形成了《實施意見(修訂征求意見稿)》。該意見稿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8日??荚噷ο鬄閰⒓映踔袑W業(yè)水平考試的九年級學生(2018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新生開始實施)。
廣州市教育局提醒,對《實施意見(修訂征求意見稿)》如有不同意見,請自該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通訊地址為廣州市西湖路83號廣州市教育局,郵政編碼為510030,電子郵箱為gztiweiyi@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