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表彰全省村民自治模范縣(市、區(qū))的通報
發(fā)布日期:2002-12-16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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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2002〕9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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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表彰全省村民自治模范縣(市、區(qū))的通報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近幾年來,我省各級黨委、政府大力推進農村村民自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
績,為促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促進農村改革、發(fā)展和穩(wěn)定,做出了突出貢
獻。在村民自治的工作實踐中,各地積極探索,努力實踐,勇于創(chuàng)造,涌現出了
一大批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和普遍推廣意義的典型,為全面推進村民自治,發(fā)揮了
榜樣和示范作用。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推進全省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開展,提高我省
村民自治的整體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農村兩個文明建設,省人民政府
決定,授予廣州市花都區(qū)等22個縣(市、區(qū))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縣(市、區(qū)),
并在全省范圍內予以通報表彰。這些受表彰單位是村民自治工作中的優(yōu)秀代表,
他們的共同特點是:黨政領導對推進村民自治工作,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有
力,督促檢查及時;認真貫徹執(zhí)行村委會組織法,農村普遍依法建立健全了各項
民主制度;普遍推行了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活動,維
護和保障了農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農村干部群眾民主法制觀念顯著提高,干
群關系密切;村民自治工作為促進農村經濟發(fā)展和維護社會穩(wěn)定,發(fā)揮了重要作
用。
各地要以受表彰的全省村民自治模范縣(市、區(qū))為榜樣,認真學習黨的十
六大精神,深入貫徹村委會組織法,切實加強對村民自治工作的領導,不斷完善
村民自治的各項制度,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全面推進村民自治,進一步維護和保
障農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把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附件:全省村民自治模范縣(市、區(qū))名單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全省村民自治模范縣(市、區(qū))名單
廣州市: 花都區(qū)
深圳市: 寶安區(qū)、龍崗區(qū)
汕頭市: 澄海市、南澳縣
韶關市: 乳源縣
河源市: 源城區(qū)
梅州市: 梅 縣
惠州市: 惠城區(qū)
汕尾市: 海豐縣
江門市: 蓬江區(qū)
佛山市: 南海市、石灣區(qū)
陽江市: 陽西縣
湛江市: 赤坎區(qū)
茂名市: 高州市、化州市
肇慶市: 高要市
清遠市: 清城區(qū)
潮州市: 湘橋區(qū)
揭陽市: 榕城區(qū)
云浮市: 羅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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