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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辦函〔2012〕655號 |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國道主干線廣州 繞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收費年限的復(fù)函 ? 廣州市人民政府: 穗府報〔2009〕151號請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國道主干線廣州繞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收費期為24年(自該項目通車收費之日起計算)。 ? ? ? ? 省府辦公廳 2012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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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006939748/2012-00865 | 分類: | 工業(yè)、交通、函 |
發(fā)布機構(gòu):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成文日期: | 2012-10-11 |
名稱: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國道主干線廣州繞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收費年限的復(fù)函 | ||
文號: | 粵辦函〔2012〕655號 | 發(fā)布日期: | 2012-10-25 |
主題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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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辦函〔2012〕655號 |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國道主干線廣州 繞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收費年限的復(fù)函 ? 廣州市人民政府: 穗府報〔2009〕151號請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國道主干線廣州繞城公路小塘至茅山段收費期為24年(自該項目通車收費之日起計算)。 ? ? ? ? 省府辦公廳 2012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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