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辦〔2016〕15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試點部門
和地區(qū)縱向權責清單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關于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的重大部署,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粵發(fā)〔2015〕1號)要求,省政府選擇發(fā)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民政、財政、交通運輸、農業(yè)、林業(yè)、商務、國資等9個部門,以及汕頭市及濠江區(qū)、惠州市及惠東縣、韶關市及南雄市、揭陽市及普寧市、茂名市及化州市為試點,開展編制縱向權責清單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試點部門和地區(qū)縱向權責清單》予以公布。
《廣東省試點部門和地區(qū)縱向權責清單》共包括各類權責事項2866項,其中行政許可230項,行政處罰862項,行政強制83項,行政征收19項,行政給付74項,行政檢查270項,行政指導205項,行政確認92項,其他職權1031項。按事權歸屬層級分,包含省、市、縣分工實施的共有事項1746項,省、市分工實施的共有事項265項,省、縣分工實施的共有事項10項,市、縣分工實施的共有事項259項,省級獨有的事項472項,市級獨有的事項67項,縣級獨有的事項47項。對涉及兩個以上實施層級的事項,逐項具體明確了每個層級的權屬劃分。
各試點部門和地區(qū)要通過門戶網站等載體向社會公布涉及本地區(qū)本部門的縱向權責清單,參照本清單行使職權,主動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jiān)督。對縱向權責清單未明確而應由本級政府管理的職權,本級政府相關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積極主動履行職責,并根據法律法規(guī)變化和深化改革的要求,結合試點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責任分工,理順縱向權責關系,為全省探索積累經驗。其他部門和地區(qū)要積極借鑒試點部門和地區(qū)的做法,結合各自工作實際,科學合理劃分層級政府部門間的權責關系,加強協(xié)調配合,優(yōu)化簡化工作流程,探索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guī)范化、制度化。
各地、各部門在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徑向省編辦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1日
廣東省試點部門和地區(qū)縱向權責清單(發(fā)改部門)
廣東省試點部門和地區(qū)縱向權責清單(經濟和信息化部門)
廣東省試點部門和地區(qū)縱向權責清單(農業(yè)部門)
廣東省試點部門和地區(qū)縱向權責清單(林業(yè)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