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fā)布《關于粵港跨境貨車司機在廣州期間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通告(第11號)》。
通告要求,跨境司機入境來廣州,必須同時遵守深圳、珠海等入境口岸城市關于強化跨境司機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工作要求。
目的地為廣州的跨境司機原則上當天入境,當天返回。如有正當理由需在廣州過夜,須由貨主單位或運輸企業(yè)以及跨境司機本人提出申請,經(jīng)住宿地所在區(qū)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審批同意后,統(tǒng)一安排在指定酒店自費住宿,實施封閉管理,并補貼部分食宿費用,不得自行安排在廣州過夜。住宿期間,跨境貨車統(tǒng)一停放在所在區(qū)指定停車場,由所在區(qū)提供停車場與住宿點間的專車接駁服務。
此外,跨境司機在廣州期間應按照申報活動軌跡從入境口岸到廣州目的地工廠(倉庫)進行點對點運輸,并做好個人防護。原則上單獨就餐,不參與聚集性活動,入境后全程必須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得下車及與其他人直接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