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qū)屬有關單位:
根據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逐步擴大我市居家養(yǎng)老服務對象范圍和調 整服務標準的通知》(佛府辦〔2012〕98號)及相關文件精神,經區(qū)政府研究,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調整我區(qū)居家養(yǎng)老服務政府資助范圍和居家養(yǎng)老上門服務政府 資助標準?,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和服務內容
(一)資助范圍。
1.保留原有 12 類資助對象:
2.新增8類資助對象:
(二)服務內容。
1.全額資助對象享受的服務:免費平安鐘服務、每月30小時的上門服務或由長者綜合服務中心提供等額的個人照顧服務;
2.半額資助對象享受的服務:免費平安鐘服務、每月15小時的上門服務或由長者綜合服務中心提供等額的個人照顧服務。另,半額資助對象可選擇自補差額享受全額服務。
二、資助標準及執(zhí)行時間
從2014年1月1日起,我區(qū)居家養(yǎng)老上門服務政府全額資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534元,半額資助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267元。
三、經費保障
居家養(yǎng)老服務政府資助所需經費按資助對象戶籍所在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鎮(zhèn)、街道財政負擔。
四、其他事項
各鎮(zhèn)、街道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資助范圍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資助范圍、提高資助標準,并結合長者綜合服務中心建設進度和功能配置,調整和豐富居家養(yǎng)老服務內容。
佛山市順德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