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特殊場所和重點人群防護措施,確保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兒童福利機構“零感染”,廣東省民政廳日前印發(fā)進一步加強兒童福利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條措施”,加強兒童福利機構疫情防控工作。
措施明確,兒童福利機構嚴格要求一線直接接觸兒童的工作人員實行至少14天及以上在機構內或集中定點住宿,保持工作人員與服務對象相對固定接觸。措施要求有條件的采取全部人員吃住在院或倒班制分批隔離封閉,防止工作人員輸入性傳染。對兒童福利機構內所有服務對象、工作人員全員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措施要求對福利院需新接收的兒童,及時送至當?shù)刂付ㄡt(y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和新冠肺炎等傳染病篩查,醫(yī)學隔離觀察14天后再入住。外出就診后返回機構的兒童及陪同工作人員,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后,方可入住生活區(qū)和返崗工作。此外,要求關心兒童的心理健康狀況,做好正面宣傳教育,協(xié)調教育行政部門等為兒童提供適合的線上教學課程,確保就學兒童“停學不停課”。
據(jù)廣東省民政廳介紹,截至3月18日,廣東兒童福利機構已開展核酸檢測累計排查12535人次,暫未發(fā)現(xiàn)檢測陽性人員,目前無報告疑似或確診病例。廣東全省106家兒童福利機構全部落實分區(qū)隔離防控、明確定點醫(yī)院、納入當?shù)芈?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