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牽頭,與省婦聯(lián)共同聯(lián)合省公安廳、省法院、司法廳、民政廳、教育廳、團委、衛(wèi)健委、婦兒工委等出臺《關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取證救助工作機制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對于以未成年人為侵害對象實施的強奸、強制猥褻、猥褻兒童等性侵類犯罪案件開展“一站式”取證救助機制,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在相對集中的時間和專門場所內,一次性完成對未成年被害人的詢問、身體檢查、傷情鑒定、證據提取等工作;司法行政、教育、民政、衛(wèi)生健康、團委、婦聯(lián)、婦兒工委辦公室等相關部門配合辦案機關同時開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導、醫(yī)療救治、基本生活救助、臨時監(jiān)護等救助保護措施。
《意見》要求,“一站式”取證救助場所建設要具備證據提取、身體檢查、傷情鑒定、心理疏導等功能,符合保密安全和隱私保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