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新政9月1日起實施 廣東386個受理點可辦理
來源:南方日報網(wǎng)絡版時間:2018-08-2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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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26日從省公安廳獲悉,為滿足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fā)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于9月1日實施。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臺同胞可攜帶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就近到省內居住地所屬業(yè)務受理點申請辦理,20個工作日即可領取證件。群眾可登錄平安南粵網(wǎng)或廣東治安戶政微信公眾號查看詳細信息。廣東省內386個受理點可辦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據(jù)介紹,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臺居民,可申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據(jù)了解,今后持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勞動就業(yè)、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3項權利,義務教育、就業(yè)、衛(wèi)生、文化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以及涉及諸多方面的9項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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